常寧法院:五年貨款未還清,庭前調解促和諧
2024-06-04 21:35:16 來源:中國衡陽新聞網
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劉莉報道 “五年了,貨款終于拿到了,感謝法官!”近日,常寧市人民法院羅橋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長達五年的買賣合同糾紛,切實解決了當事人的煩心事。
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,殷某、呂某(二人系夫妻關系)在李某處購買各種款式的羊毛內里貨物共計471968元。經李某多次催討后,殷某、呂某于2019年至2022年共計轉賬148000元,減去殷某用豆豆鞋抵扣的貨款12000元,至今尚欠311968元未付,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李某便向法院起訴。
承辦法官收案后,發現該案涉案金額較大,遂及時與原、被告雙方取得了聯系。被告殷某表示對案件訴請的金額有異議,自己愿意還錢,只是因為之前受疫情影響經濟困難,無法一次性拿出。承辦法官當即告知殷某,法庭對此案情況已充分了解,會在庭前組織調解工作,雙方可以就貨款當面對賬。如在法官的主持下,李某與殷某能達成一致意見,可以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。在承辦法官的勸說下,殷某答應會在開庭當天準時出席。
庭審當日,法官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,向雙方釋明調解的好處和優勢,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促進糾紛解決,并對賬目進行當面核算,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。雙方確認殷某下欠李某貨款108508元,由殷某、呂某于2024年5月6日前支付90000元,如未按期還款李某可就108508元等其他費用申請強制執行。
主動解民難、排民憂、紓民困,把司法服務群眾延伸到“最后一公里”,這就是人民法庭的日常工作。常寧法院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,牢固樹立“如我在訴”理念,堅持調判結合、調解優先的工作方針,促成矛盾糾紛訴前調解、源頭化解,著力打造聚民力、解民憂、惠民生的楓橋式人民法庭。